初见(4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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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我在发泄恨和怒,全都发泄在这两个狗杂种身上。
  十七岁的我,失去了亲人、清白,手上还沾了血。
  心狠手辣的我,有些吓着那些悍匪。
  没想到一个娇滴滴的弱女子,竟然如此杀人不眨眼。
  在复仇的时候,我同时也在盘算接下来怎么走。
  若回长安,必死无疑;
  拿着银子漂泊,这乱世,我是无户籍的罪臣之女,怕是又是被人欺凌;
  于是我做了个决定,跟着梅濂。
  我发现这个人虽然狠,但有自己的原则。
  梅濂自然不愿意招惹麻烦,让我滚。
  可他走一步,我就跟一步,跟前那几个悍匪取笑他,说他打劫官银的同时,还不忘给自己打劫个老婆,人家姑娘看你俊,要和你睡哩。
  那时候都年少啊,他脸窘得通红,用刀吓唬我,说:“我们过得都是朝不保夕的日子,说不定哪天就被官府剿灭了,姑娘瞧着是大户人家出身的小姐,快快拿着银子去找家人罢,否则我就不客气了。”
  我索性厚着脸皮,伸长脖子,冲他哭:“反正我不走,就跟着你,你要是嫌弃我,就杀了我吧。”
  他抬了好几次胳膊,想砍我,最终没下手。招呼兄弟们赶紧收拾残局,莫要看出一点血迹,务必要在天亮前带银子回山寨。
  我帮着一起收拾,忍住筋疲力尽和浑身的痛楚,紧紧跟在他身后,从天黑走到天亮。
  这一走,就是十几年。
  ……
  这就是我的十七岁,充满血和泪的十七岁。
  从此以后,这世上没了高妍华,多了个如意娘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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